2024年度苏州市节约用水办公室用水审计项目(三标段) 顺利通过审查

202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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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苏州市节水用水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本市建立用水审计制度。市、县级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重点计划用水单位定期进行用水审计。超计划用水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计划用水单位,应当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用水审计,并根据审计结果采取提高用水效率的措施。”为贯彻落实《江苏省用水审计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苏州市节约用水办公室的委托江苏鸿济水利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依据《企业用水审计技术通则》(GB/T33231-2016),对苏州市南环桥市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吴江中晖织造有限公司、吴江市凯宏纺织有限公司、吴江市南华纺织整理厂、苏州大学(独墅湖校区)等5家企业开展用水审计工作。

2024年10月20日,苏州市节约用水办公室组织召开苏州市节约用水办公室2024年度用水审计项目(三标段)审查会,对苏州市南环桥市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吴江中晖织造有限公司、吴江市凯宏纺织有限公司、吴江市南华纺织整理厂、苏州大学(独墅湖校区)等5家企业用水审计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进行审查。会议成立了专家组,听取了5家企业关于用水情况的介绍和报告编制单位江苏鸿济水利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报告》主要内容的汇报,经质询和讨论,专家组同意《报告》通过评审。

用水审计工作的重要作用在于,通过对企业、单位和学校的现场调查和资料核查,分析水资源利用状况,确认其利用水平,查找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分析对比挖掘节水潜力,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节水措施和建议,指导企业、单位和学校提高水资源管理水平,以促进企业、单位和学校节水降支、减排增效,从而促进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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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水土保持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