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8日,连云港秦山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主持召开了《连云港市赣榆区陆岛交通码头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专家评审会,我公司作为《报告》编制单位出席会议。与会专家和代表听取了我公司汇报,认为连云港市赣榆区陆岛交通码头工程具备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连云港市赣榆区陆岛交通码头工程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连云港市赣榆区陆岛交通码头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重点工作内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2023年10月24日第二次修订)和《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75号公布,2018年3月19日第二次修订)要求,对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核准文件、工程设计文件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设施和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了各类环保设施、措施运行效果,分析了连云港市赣榆区陆岛交通码头工程建设过程中产生的环境影响。
(供稿:生态环境所)